教育科学学院校园网、“二微一端”、QQ群等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管理办法

发布者:教育科学学院发布时间:2024-10-14浏览次数:10
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、微一端”、QQ 群等平台信息审核发布,确保信息安全,根据《黄山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》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、微一端”、QQ 群等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通知 及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校园网、微一端”、QQ 群等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制定本办法

一、网站建设指导思想

按照“统一规划、突出特色、保障安全、确保畅通”的原则,以立德树人、求真求实的运行宗旨,积极宣传学院教育教学动态与成果,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文件,为师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。

二、网站管理

(一)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,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。

(二)负责拟定、报批网站使用维护、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,检查网站的建设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
(三)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,负责存储空间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。

(四)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,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。

 三、信息采集

1.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上级文件、教育新闻、学校学院新闻、教学科研动态、教学资源、学生社团活动、就业招聘信息、相关的政策法规等。

2.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,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,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相违背的信息,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。  

四、新闻审核发布

1.校园网站新闻上传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。通讯员(文字作者、图片作者)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初审初校,党总支书记负责上传新闻稿件的复审复校。所有提交后台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应包含文字作者、图片作者、审核者等信息。

2.新闻内容涉及校领导讲话或与校领导有关的,由学院送审,经校领导本人审批同意后发布。所有审核人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,对新闻稿件的导向性、真实性、及时性、规范性认真审核把关。

五、“二微一端”、QQ 群信息审核发布

1.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以资讯推送、信息发布等方式向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学院、部门发展和事业进步成就, 推广学院、部门品牌形象 。

2.党总支书记、院长为官方微博、微信的第一责任人。公众平台要指定专人负责推送,每篇推文必须由主要负责领导审核后方可推送。

3.所发布的信息要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。不得在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上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任何违反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。

4.微信平台发布的内容原则上要坚持原创,如需转载务必 注明来源。

5.开设微博、微信公众平台须填写《黄山学院各类官方微博(微信) 审批(备案)表》。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。

六、安全管理

1.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,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。

2.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,传播计算机病毒。

3.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、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、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。教育科学学院    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、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。2024年9月1日